2014年電影《為愛璀璨:永遠的葛麗絲》(Grace of Monaco)中,妮可基嫚飾演已故摩納哥王妃葛麗絲凱莉,劇中她掙扎著要回去做她最快樂的事情--演出名導希區考克的《豔賊》,還是做好她摩納哥王妃的「工作」。當時摩納哥遭到了法國總統戴高樂的抵制,戴高樂要求對摩納哥課以重稅,並威脅併吞摩納哥,葛麗絲面對紛亂的政局發展,經過心中曲折之後,還是選擇放棄她最愛的事業,乖乖當個眾人愛戴的王妃。她選擇了光鮮亮麗的王子與公主幸福生活,但是卻永遠失去了自己擁有的快樂,她的一生永遠都在演別人,只是角色不一樣罷了!一九六O年代是個保守的年代,女性受到傳統觀念束縛,葛麗絲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並不意外,但二十一世紀的現在,性別平權的觀念有普及了嗎?


  前幾日台中女中的「短褲革命」,掀起媒體「短暫」關注,讓人訝異的是,關於短褲跟裙子的爭論,從我國高中到現在,竟然還在喋喋不休,說實話,為什麼女生制服一定要穿裙子?根據民視新聞的報導,台中女中的學生說:「他們是有這個顧慮(校方顧慮露出臀型,引起校外人士遐想),可是我們平常穿的裙子,比褲子還短,褲子應該是比較安全吧。」如果學生的說法是真的,那真是嚇死人了!這種引發犯罪的思想,簡直是對於女權的踐踏與汙衊,相當可笑!而且為什麼女生一定要穿裙子?男生就不能穿嗎?我認為制服可以留下來,也可以廢掉,但是裙子褲子的穿搭與否,請交由學生自治,不要什麼都包山包海的控制,學校啊~太小看二十一世紀的學生了吧!




  奸、娼、姦,這些字其實帶有對女性貶抑的概念(若你覺得沒有,我尊重),文字確實難改,我們不像外國拼音文字,可以說改就改(其實也行),英文中許多關於man的泛指化,已被person較為中性的名詞所替代,而我期待有倉頡2.0出現。另外,我們社會上很多傳統觀念,從未有重大改變,例如:男追女隔重山,女追男隔層紗;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;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。有人或許會說,那是少數人的偏見或刻板印象,真的嗎?社會上,許多女性在感情上還是處於被動,等人來追的狀態,等待白馬王子的出現,而男性也樂於追逐喜愛的獵物;許多不婚主義的男女們,最後還是屈服於社會的壓力與框架,依舊嫁了或娶了。


  再說,嫁或娶這個字本身就包含著傳統的桎梏,裡面性別的限制太根深蒂固了,而國外是用marry這個字來指稱結婚,台灣自詡為民主開放的國家,但是遠一點看,再遠一點看,台灣還是一個社會風氣較為保守的社會,我寫這一篇文章,不是說外國都沒有這種現象,或者婚姻一定不好,又或者這樣的現象是罪大惡極,而是希望大家可以為性別平權所努力,因為現在已經二十一世紀了,好嗎?




觀眾點播:AMIT - 母系社會




圖片與資料來源:網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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